1.基本要求
业主提供的招标图纸是指导性质的图纸,显示外观上的要求,及广告灯箱系统的工程范围。必须根据以下设计要求,充分考虑到在设计时所有的技术性问题,对招标图纸进行深化,以确保广告灯箱系统工程按标书要求顺利实施。
(1)制作标书包含制作结构详图设计。
(2)结构详图力求结构新颖合理,牢固,便于更换灯管维修。
(3)灯箱内部结构用铝合金型材。
(4)广告灯箱为软面板(灯箱布)。
(5)灯箱内照明设计要求:色温4千K左右,灯管寿命8千小时以上,不用启辉器,灯管间隔25cm左右,功率因素0.9;镇流器寿命10年以上,35db以下低噪声,电感式。
2.广告灯箱系统的安全要求
广告灯箱系统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3.广告灯箱系统的材料要求
广告灯箱系统的材料要求所有饰面材料及辅助材料必须为全新及没有缺陷的,必须负责选购及确定材料符合此标书和有关图纸的设计要求,另外,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书面保证或有关物件试验报告以确认材料的质量及其它材料的配合性。
1.广告灯箱系统的材料
(1)铝质型材
本工程用于制作广告灯箱系统的铝质型材的所有原材料等元件均为全新的(未曾作任何用途)并为生产商新近之出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表面涂层验色为银灰色,型材在表面处理前后,均应能符合LD31-RCS铝合金的机械性能的要求,即受拉和受压强度=84.2N/mm2,受剪强度=48.9N/mm2,型材表面质量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存在,由模具造成的纵向挤压痕深度不得超过0.05mm。
铝质型材应符合设计要求,无任何质量问题。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237/87《铝合金建筑型材》LD31-RCS的规范要求。
(2)灯具及电器组件
a、提供新造电器组件及灯具,产品须易于维修、安装及替换。
b、光管、灯具、配件等应符合国家规范质量标准。
c、电线管道须用镀锌钢管;管壁不少于1.2mm。依据BC4678,PART1标准,配件如曲、T、盖亦须遵守。
d、硬钢喉管须符合BS468PART1及2标准,硬喉须螺旋紧、焊接,以免受第4类腐蚀,管内外均热侵,依BS729标准。
e、不同电压电线须分隔管道。
f、接地线须备于所有配件箱,依照国家规范安装。
g、软性钢喉符合BS731PART1标准。
灯箱布
(1)颜色保持应至少5年
(2)厚度为0.37-0.44MM
(3)重量为530GB/SQM
(4)耐冲击强度为175N/SQCM(DLSP-11-67)
(5)拉伸强度45KG/2.5CM(ASTMD3759)
(6)热收缩后张力为5-20N/CM(DLSP-11-59)
(7)耐热性符合UL94HB
(8)颜色:白色
(9)洁白度:Minimum90(E-313)
(10)亮度为14-20(ASTMD5243)
(11)透光度为25 /-3%(ASTM)
(12)温度:范围为零下29到零上70摄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