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广告设计的历史上,有一条持续使用很久的经典法则,就是注意、兴趣、欲望、记忆、行动。该法则的条就是注意。
没有注意,广告靠什么吸引人的眼球,而色彩则是引起注意的很重要的元素之一。人们在眼看见物体时所注意和感觉到的就是色彩,同时色彩的刺激强度也决定了人们是否能够注意到广告,是否被它所吸引。
另外,色彩感觉不仅与物体本来的颜色特性有关,而且还受时间、空间、外表状态以及该物体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受个人的经历、记忆力、观念和视觉灵敏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以明确的是,人在色彩的刺激中感受着色彩,而色彩是如此的丰富多彩、无穷无尽,那么色彩给人的感受同样也会无穷无尽。
因此,要使消费者在短时间内对广告的商品形成美的印象,色彩的运用是Z重要的、Z快捷的途径。一般来说,色彩的视敏度越高,越能引起受众的注意,其次,广告商品的背景色与图形色的差距越大,即色彩明度对比和色相对比越强烈,对受众形成的视觉冲击力就越大,就越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所以,也可以说色彩是诉讼消费者感官的视觉语言。
色彩是Z能影响视觉的审美对象,是成都广告设计艺术不可或缺的极其重要设计元素,也是传达设计信息、表达审美情感和提升表现对象附加值的重要媒介。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符号和标志的功能。色彩所展示的人文性特征和视觉质感,为现代人提供了准确快速捕捉和理解的视觉语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