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成都市交通局官网发布了一条重要消息:自今年4月我市开展“专车”专项整治以来,已查获参与“专车”经营的非法运营私家车7辆,全部依法予以处理。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只要本质是采用“互联网+私家车”运营模式的,均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通执法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近几天,微信朋友圈内有不少关于“人民优步”进军成都的消息。而根据优步公司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显示:“优步成都将在两周内全面上线,成都即将成为优步公司在国内上线的第10个城市。”目前,该公司正通过微信等互联网介质,在苏公开招募优步司机及项目运营团队。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管是优步公司推出的“人民优步”,还是已经在市场上活跃的“滴滴专车”、“滴滴快车”、“一号专车”、“一号快车”、“易到用车”等APP项目,其本质均是“互联网+私家车”的运营模式,严重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记者查询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其第二章第9条规定:“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而用于客运的车辆,更要“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件并随车携带”。很显然,市场上的“专车”并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属于非法运营。
记者从交通部门得知,我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及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成都市区“专车”非法营运整治实施方案》,将打击私家车参与“专车”经营列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