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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界】标志设计的三种表现形式

来源:广告设计   时间:2022-03-10 10:18:42
   

标志设计概念建立的基础在于整体范围的认知上,包括在经验上、知识上、想法上、认同感上的集合,设计应通过图和象征符号以及人类生活经验的定义来说明,其中包括点线面、体、色彩、质感等心理影响和造型设计之美,逐步修改,推敲而成。标志设计的表现手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具象表现

 

具象表现即忠实于客观物象的自然形态,对客观物象采用经过高度概括与提炼的具象图形进行设计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具有图形进行设计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具有鲜明的形象特征,是对现实对象的浓缩与提炼,概括与简化,突出和夸张其本质因素。标志设计的形体不可能像绘画的形色那样强求形似,而是以图案化的方式进行组织处理:抓住对象的精神气质,强化形象的形态特征,简化结构的格局,从而取得和谐之美,形成一种单纯、鲜明的特征来呈现所要表述的具体内容。标志是一种信息载体,接受对象是广大的社会民众。具象的标志具有图形的通俗与高度清晰的识别性,表现较为自由,具有个性化,容易以清新、明快的视觉形象传达标志的神髓而为社会大众所接受。

 

抽象表现

 

抽象表现以几何的符号来表达标志的含义,以理性规划的图形为表现形式。随着新型的商品品种的日益增多,还有那些提供设备、技术以及资料的机构日益广泛的采用标志,如果用平淡说明方式难以适应,必须创造一种暗示含义或表示机构的抽象特征的符号。抽象表达方式正适于此类公司。为使非形象性转化为可视特征图形,设计师在设计创造时候应把表达对象的特征部分抽象出来,借助于纯理性抽象形的点、线、面、体或符号等形式来构成象征性或模拟性的形象。抽象形式的标志,单纯的表现对象的感悟和意念,具有神髓的意味和神秘感,耐人寻味,造型简洁,产生一种理性的秩序感与强烈的现代感与视觉冲击力,给人以美好的印记和较高的价值。



文字表现

 

文字表现即以标志形象与字体组合成一个整体。标志基本上是一种视觉图像,但文字标志同时具有语言特性和语音形式。文字是一种约定性的记号,它具有视觉性,如今,以汉字或以拉丁字母为设计元素的标志屡见不鲜。现代商业经济的发展,人类文明的演进,为字体设计元素提供了广泛的选择性。先说文字,它由原始的文字——象形文字,逐步简化成为一定形式的图案符号,汉字的意向性设计,汉字本身的特定含义总是或多或少,或隐或显的通过结构形态表露出来。将文字的特定含义通过设计加以强调,提炼并个性化,使文字的内在力量更多巧妙的展示出来。汉字标志是具象与抽象巧妙的结合,是高度提炼的表现方法,使标志达到很强的塑造性和创意性。以汉字为设计意向,需要对汉字的演化尤其是对设计的象形文字加以探本寻根,有利于开拓思路,丰富设计手段。

 

拉丁字母作为相对通过的文字,在沟通方面缩短距离,它已在设计上表现的言简意赅、形态万变多样的优势,因此,它已经成为标志设计中首先考虑的设计构思元素,成为标志群中巨大的主力军,并始终占据主导的地位,不断影响着标志设计的走向和发展趋势。文字类标志富有可读性和识别性,感染力强,便于传达信息,但需要要更为丰富的内涵和创意语言版,抓住设计对象的本质。而不应该停留在简单的拼图游戏中,使人无新鲜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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