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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才是真正的高通?

来源:广告设计   时间:2023-01-27 13:47:47

提起“高通”,人们通常会想起一家手机芯片巨头的名字,也就是美国高通公司,这也是近几年PC没落、智能手机风靡之后,又一个因为“inside”而崛起的科技巨头。但随着一起商标纠纷案件走向前台,这一认知可能被逆转。一家名为“成都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的企业,2014年开始向美国高通提起维权、诉讼,控告对方侵犯自己商标权利,并提出索赔1亿元要求。谁才是真正高通?本文来自百度百家。
  “骁龙”应该是高通的,“高通”却未必是高通的。这句看上去有点“绕口令”感觉的话,却真实反映出了国际专利巨头“美国高通”在中国的品牌“尴尬”现状。
  日前,一家名叫“成都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通”)的中国本土 “高通公司”在京召开发布会,炮轰全球大手机芯片供应商美国高通公司(以下简称“高通QUALCOMM”)的中文商标“高通”涉嫌侵权问题,引发大众对“高通”中文商标归属及使用范围的关注。那么,成都高通到底是虚张声势?还是美国高通商标保护确有“瑕疵”?
  PK“高通”文字商标:成都高通申请及核准在先
  商标局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截止2015年3月19日,累计已有45件“高通”文字商标提交注册申请,其中,成都高通提交了12件“高通”文字商标申请,高通提交了4件“高通”文字商标申请。
  从商标效力来看,成都高通提交的“高通”文字商标中,已经有7件被核准注册,而高通提交的“高通”文字商标中,仅有1件被核准注册。
  从申请时间来看,成都高通早于2004年10月12日首批提交的3件“高通”文字商标,于2008年3月28日全部被核准注册,分别属于35类、38类和42类。
  而高通早于2007年4月19日提交的“高通”文字商标,于2010年2月7日被核准注册,属于9类,保护范围限于“光学品及单晶硅等”。
  由此可见,单纯从申请时间上来看,成都高通确实申请在先且获得核准商标注册也在先。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高通就一定涉嫌侵犯成都高通的商标权呢?
  也不尽然。高通自己也拥有一件“高通”文字商标,只要高通自己或合作伙伴、手机厂商使用的范围在其商标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之内,就不会涉及侵犯成都高通商标权的问题。
  只有高通及其合作伙伴、手机厂商使用“高通”文字标识的领域或范围踏入成都高通所持有商标的保护范围,才有可能涉嫌侵犯成都高通的商标权。
  高通品牌中国之“殇”:不重视中文商标申请是“病根”
  相信很多公众很难理解或相信,美国专利巨头高通会主动侵犯国内“不太知名”的成都高通商标权。
  要知道,来自于美国的高通,自身的知识产权素养、积累及品牌保护意识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为什么高通会在“高通”文字商标注册申请上给人“慢半拍”的感觉呢?
  问题的核心可能在于:高通在中国本土化的进程和品牌保护策略出现了“跑冒滴漏”现象。
  商标局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截止2015年3月19日,高通已经累计在国内提交了577件商标注册申请。数量之大应该足以让人“无话可说”。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高通已提交的577件商标注册申请中,含有中文字符的商标累计仅28件,占其商标总量的比例不足5%。
  事实上,高通在国内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大多数为英文字符商标以及图形商标。其中,英文字符的文字商标高达88%,图形商标为7%。
  简单说,高通这种商标保护策略说明:
  首先,高通商标保护策略仅以美国市场诞生的商标为重点。这反映在商标保护策略就是,凡是在美国市场申请的商标,都同步在中国申请商标保护,这也是很多跨国公司的品牌保护惯常手法。
  其次,高通“骨子里”在国内并不重视中文商标的申请保护。这从其“高通”文字商标的申请时间上也可以得到印证。
  高通正式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早可追溯到1998年。当时,高通与北京邮电大学成立研究中心,并与广东南方卫星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2001年08月09日,高通在中国北京成立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实体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2002年初,中国联通在全国使用高通(研发的CDMA网络,高通的产品和技术全面进入中国通信市场。
  但是,从商标申请上来看,高通首次提出“高通”文字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为2007年4月19日。也就说,高通实际上是在进入中国第7个年头时,才开始提交中文商标申请,相继提交注册的中文商标包括“高通”、“骁龙”、“生而移动”、“全线通”等。
  回到“高通”二字的由来,相信初高通在中国公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应该是取了“QUALCOMM”的谐音。
  不过,由于高通中国公司只是子公司,初其在高通内部的地位和影响力应该有限,致使很多品牌保护的工作可能是由“总部”直接操办或按照“总部”的要求办理。
  当然,这也反映了高通在中国市场的本土化程度不够高,与此同时,这还可以在高通在国内申请商标的主体上的特点看出“端倪”。
  事实上,高通在国内申请注册577件商标,申请主体均为其美国总部及美国相关业务公司。
  而其中国子公司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和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居然在国内从未提交过一件商标注册申请。
  由此可见,高通遭遇“高通”文字商标流失之痛的根源在于:本土化不够以及对中文商标注册保护重视不足。
  而高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这一大“败笔”或“教训”,应该引起那些已经或即将踏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们予以重视和警醒——“别只顾着保护英文品牌,而让中文品牌落入他人手”。
  至于成都高通与高通之间的商标争夺战,终会以何种方式收场,相信不外乎有两种可能:“继续僵持”或“握手和解”,而握手言和必然会涉及到商标收购转让或商标许可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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