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笔者在乘坐出租车时发现,不少出租车驾驶台上都贴有各种小广告,广告内容五花八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这些张贴在出租车内醒目位置的小广告基本上都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
小广告“挂羊头卖狗肉”
许多乘坐出租车的乘客会发现,车内驾驶台上会有很多五花八门的小广告,这些小广告看似是“禁止吸烟”的温馨提示,但事实上“禁止吸烟”四个字只占据广告总面积的十分之一,有的甚至更小,这些禁烟广告通常只有A4打印纸一半大小,广告内容多半是洗浴、娱乐、私房菜等,内容、格式和用词都没有严格规范。
“广告费”只是一条毛巾
出租车司机告诉笔者,这些贴广告的人基本上都集中在出租车加气站周围,在车辆排队加气时,经过出租车司机同意后张贴在驾驶台明显的位置,通常贴广告时会给司机们的一些小回报,但基本上都是一条毛巾,一包抽纸,或是某某营业场所的优惠券。
小广告未经工商部门审核
随后笔者采访了市工商局商广处,据该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车内的小广告都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出租车司机是没有权利在车内擅自张贴未审核广告的,商家如有广告需求应该联系出租车公司,广告内容经过审批后才可以传播。按照规定,户外广告未经审批的,依法将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